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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索 引 号:QZ07905-0101-2024-00010
    • 备注/文号:南东委〔2024〕25号
    • 发布机构:中共东田镇委员会 东田镇人民政府
    • 公文生成日期:2024-04-07
    中共东田镇委员会 东田镇人民政府欧洲杯滚球平台:印发《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外围盘口-投注|官网:东田镇兰溪流域整治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    时间:2024-04-18 11:59

    各村党委、党(总)支部、村委会、镇直各单位:

      现将《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外围盘口-投注|官网:东田镇兰溪流域整治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按工作方案,认真贯彻落实。

      

    中共东田镇委员会 东田镇人民政府

      2024年4月7日

      (此件主动公开)

      

    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外围盘口-投注|官网:东田镇兰溪流域整治工作方案

      为进一步加强兰溪流域整治,全面推进兰溪流域河长制攻坚年工作,大力改善流域水环境,着力提升兰溪流域水质,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。根据《兰溪流域水质提升工作推进会议纪要》(南河办〔2024〕10号)和《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外围盘口-投注|官网: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欧洲杯滚球平台:防范汛期流域水环境污染工作的通知》(南环委办〔2024〕14号)精神,结合我镇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
      一、工作目标

      继续推行和落实“河长制”,为“管好河、护好水”,践行“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”十六字治水思路,在河湖治理领域不断实践探索,健全完善工作机制,建立镇村两级、河段长、河道专管员、网格员组织工作体系。加强兰溪流域水环境整治、水生态保护,通过实施工业污染、生活污染、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等领域的整治及加大执法监管,进一步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深落细,持续改善兰溪流域生态环境,实现“水清、岸绿、河畅、景美”的水生态环境,确保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。

      二、整治原则

      (一)突出重点,综合治理。依法打击非法采砂、侵占河道、非法洗砂、违规养殖家禽家畜,以整治企业污水乱排放、生活污水直排、规模养殖污水未处理和河道清淤疏浚、生态修复为重点,建设污水设施处理为辅,综合治理兰溪流域水环境。

      (二)分类实施,标本兼治。按照“谁污染、谁治理,谁破坏、谁恢复”原则,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工业、企业、居民污水、生猪、畜禽养殖(户)场以及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采砂场、洗砂场、非法侵占河道、乱扔垃圾的行为,责令立即采取有效措施,消除污染、恢复原状,并追究其相关责任,确保快见成效。同时,从源头上加强污染整治,开展“控源、截污、纳管、生态修复”专项行动,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,从根本上扭转兰溪流域水质超标问题。

      (三)健全机制,巩固成效。各村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,认真履职、主动作为,形成整治合力;严格落实兰溪流域村级专管员、网格员责任制;建立长效管护机制,巩固整治成果。

      三、整治目标

      全面推进兰溪流域整治工作,使兰溪流域水质明显提升,达到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Ⅲ类标准。

      (一)流域环境整体得到改善。兰溪流域非法采砂、非法洗砂、侵占河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;流域沿岸两侧整洁排放堆放垃圾和垃圾倾倒入河等现象;流域范围内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,无直接排放;流域区域内养殖场(户)关闭或拆除,区域畜禽养殖业污染得到有效治理,达标排放或零排放,无法达到给予关闭或拆除。

      (二)企业环保主体意识得到增强。兰溪流域内的工业企业治污设施健全,运行正常,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,“五小”“三无”企业全部关闭取缔。企业环保主体意识明显增强,整改后污水排放达标。

      (三)流域管护机制得到健全。兰溪流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、转运、处置体系健全,日常保洁机制有效运转;生活污水排放有序达标排放,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作;环保日常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,村级专管员责任制有效落实。

      (四)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。加大沿兰溪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监管力度,加快对农污设施建设步伐,配合水务集团做好主管网建设,确保兰溪流域沿溪污水管网应接尽接,接入市区污水处理。

      四、重点整治任务

      (一)家禽家畜和生猪散养复养方面。全面摸排家禽家畜和生猪散养情况,填写生猪散养明细表,并由各村网格员、村书记、驻村干部进行核实签字,对不符合要求的散养户开展综合整治,一律依法组织清栏、拆除取缔。

      责任单位:执法中队、各村委会

      责任领导:洪燕帅、各驻村领导

      (二)餐饮单位方面。对沿溪51家较大餐饮店进行全面摸排,全部落实污水进入三格化粪池,或主管网进行有效污水处理,不直排入河道。

      责任单位:市监所、环保站、相关村、村书记

      责任领导:叶伟鹏、黄江伟、洪瑜英、各驻村领导

      (三)水流域内家禽家畜养殖方面。开展对河道内养殖家禽家畜行为进行全面取缔,并组织一支专门巡查队每天进行巡查,发现复养在流域河道两边居民房前屋后、地下室饲养家禽家畜依法依规取缔。

      责任单位:蓝溪村、东田村、美洋村、山西村、桃园村,镇执法中队

      责任领导:相关村驻村领导、村书记、洪燕帅

      (四)镇区污水主管网建设方面。协调水务公司加快污水管网的建设,尽快建设蓝溪村、东田村、沿溪企业污水管网并接入市区污水处理厂,及时对污水管道破损及接入管网情况进行全面摸排,加强运维监管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

      责任单位:河长办、东田村、蓝溪村

      责任领导:洪燕帅、林天赋、黄静澜、苏海滨

      (五)农污设施尾水处理方面。与水务集团协调加快农污设施建设,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,增设尾水除磷设施,最大程度降低磷含量。

      责任单位:河长办、相关村

      责任领导:洪燕帅、相关驻村领导

      (六)规模养殖场方面。加强12家规模养殖场监管,督促规模养殖场污水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水合格处理、不偷排漏排。每个场1名领导和2名干部每周至少2次到现场落实规模场的污水处理情况及异物发酵池运行情况,并拍照取证。督促各规模养殖场在水质达标前完成消减的存栏量。

      责任单位:乡村振兴服务中心

      责任领导:黄静澜、各包场领导(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)

      (七)学校和单位(企业)污水方面。沿溪镇政府、四中、东田中学、桃园小学、中心小学等单位必须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三格化粪池,督促各单位落实各项排污措施。沿溪企业闽发铝业、固美金属、东和卫浴、科迪卫浴、宏茂科技等企业要落实生活污水、工业污水处理并加装除磷设施,确保污水达标排放。

      责任单位:企业办、教育办、相关村

      责任领导:林天赋、苏海滨、各属地村驻村领导

      (八)含磷产品销售方面。督促各农药售卖单位不得售卖含磷农药。各超市、便利店不得售卖含磷的洗衣粉、洗涤剂。学校师生、企业员工不得使用含磷洗衣粉、洗涤剂。

      责任单位:企业办、教育办、市监所、乡村振兴服务中心

      责任领导:林天赋、黄静澜、范国恩、苏海滨、叶伟鹏

      (九)排污口“一口一策”整治方面。加快对沿兰溪排污口以及兰溪支流排污口排查整改工作的落实,做好排污口污水处理,不直排兰溪流域。

      责任单位:各相关村

      责任领导:相关村驻村领导、村书记

      (十)按各片分阶段定目标组织实施方面。3月份起,镇机关四个片组每周制定流域整治一项重点工作,由各片长牵头组织实施。

      责任单位:各片

      责任领导:各片长牵头、各驻村领导

      五、工作措施

      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成立东田镇兰溪流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黄秋燕担任,常务副组长由卓江生担任,副组长由各驻村领导担任,成员由各驻村工作队、各村党组织书记组成。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,各村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,制定工作计划,每月15日、28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工作制度到镇河长办(镇河长办邮箱:nadt888@163.com)。

      (二)强化督促检查。镇党委、政府将整治工作列入考核督导内容,启动效能问责和纪律处分,每周进行督查,对督查的情况全镇通报,定期红黑榜公告。各村设立相应水质检测点,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测,检测结果进行评比,对检测结果Ⅳ类以下(含Ⅳ类)的村,且最后一名的村主干进行一次警告,扣罚当月绩效奖;连续二次的村主干停职,并扣发当季度绩效奖,直至水质达标;连续三次的村主干给予降职,并扣罚半年绩效奖,直至水质达标。对水质不达标负主要责任的网格员,由驻村领导提出处分措施,报党政会同意后实施。同时,建立台账对账机制,聘请第三方对各村摸排情况复核,发现每少报1处5头以上散养户(沿溪五个村每少报1处散养户),给予该片区网格员扣罚1个月绩效奖金,少报2处扣罚当季度绩效奖金,少报3处给予解聘。全村少报5处以上(含5处),对村主干进行一次警告,扣罚当月绩效奖。

      (三)强化责任落实。建立1名镇党政领导和2名镇干部对应1家规模养殖场的“规模养殖场包场”巡查责任制;建立驻村领导、驻村工作队和村主干对应相关支流的巡查管控责任制,并对辖区内的生猪散养、单位纳管、餐饮店管理、管网建设等负总责,驻村领导、驻村工作队按照市干部管理权限执行,全面落实兰溪整治各项工作,彭溪村、雪峰村参照九十九溪、英溪流域管理办法执行。

      (四)强化宣传教育。充分利用公众号、网络等新闻媒介,广泛开展兰溪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的舆论监督和宣传,把舆论监督、宣传教育与环境治理有机结合,扩大宣传覆盖面,提升公众环保意识。同时,设立举报电话:0595-86210068,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的首个举报者奖励200元。

      附件:1.东田镇生猪规模场包场干部花名册

      2.东田镇兰溪流域各支流整治任务分解表

      3.东田镇兰溪流域各村水质检测点

    附件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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